延期逗留/续签时间窗:入境处网上递交与院校证明清单
适合:持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在港就读、逗留期限将届满、需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俗称「续签」)的非本地生。下文整理 ImmD/GovHK 公开说明与材料清单,不代办、不预测结果。
非法律意见 · 以官方最新为准
延期逗留属入境政策范畴,审批由入境处处长酌情处理。请以
入境处「学生」页、
就读 FAQ
及
GovHK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学生/受养人)
为准。本站不代递交、不担保审批时间或结果;费用与表格编号若有变更,一律以官网为准。
一、时间窗:届满前四星期内
据入境处公开说明(摘要):
- 获准来港就读的人士,如有需要,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继续在港就读。
- 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来港就读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
- 如获批准,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逐年或根据其课程修业期(如适用)批出;实际批出长短亦须视乎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
日历上把「获准逗留至」日期提前约一个月标红。网上服务亦写明:余下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或已届满者,不适合使用该网上服务——勿过早、也勿逾期。
二、网上递交:谁可以用、谁不行
GovHK 提供「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适用于以学生身份(或其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惟下列情况不适合使用该项网上服务(据 GovHK 页面原文要点):
- 递交申请时并非身在香港;
- 领取「电子签证」时将不会身在香港;
- 现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
- 余下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
- 逗留期限已届满;
- 旅行证件将于三个月内期满;
- 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并且不会在期限届满前返回;或
-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期后,情况已有变更(例如转换学校或课程、保证人等)。
转校/转课程属「情况变更」,通常不能只走「同一课程延期」的网上路径,须按入境处「转换院校或课程」相关说明另案处理——以 ImmD FAQ 为准,并向本校学生事务处/签证组确认。
三、材料清单(学生身份)
网上递交(GovHK)
- 香港身份证(可上载)
- 必交:旅行证件(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与期限/入境标签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 必交:院校证明信,其上注明修读课程及修业期
- 其他证明文件(如入境处另行要求)
档案格式据 GovHK:JPEG/PDF/GIF/PNG/TIF;每个档案 5MB 或以下;无照片文件可用灰阶,有照片用彩色。
纸本递交时(入境处说明)
- 已填妥的 ID 91 表格(仅纸本申请表路径需要;网上路径填网上表格)
- 有效旅行证件,以及载有最近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的旧旅行证件(如适用)及最近「电子签证」(如适用)
- 香港身份证
- 就读院校发给入境处、确认学生继续就读而须延长逗留期限的证明(须显示余下修业期及预计毕业日期——据 ImmD FAQ 问12)
未满 16 岁:网上申请表或 ID 91 须由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表格可向入境处总部及分区办事处索取或于官网下载;链接以 ImmD 学生页为准。
四、院校证明信:向谁要、信上要有什么
网上服务要求「院校证明信,注明修读课程及修业期」;FAQ 进一步写明纸本路径下证明须显示余下修业期与预计毕业日期。实务上:
- 向本校学生事务处/国际生办公室/签证支援申请「延期逗留证明信/sponsorship letter/confirmation of study」——各校名称不同,以本校指引为准。
- 尽早申请:开学季与暑假前窗口,院校开信也需排队。
- 核对信上姓名、证件号、课程全称、修业期/预计毕业日是否与注册纪录一致,再上载或递交。
本站不提供空白范本;信函格式与签发单位以你的院校及入境处要求为准。
五、网上 vs 亲身/预约
- 网上递交(优先考虑):准备好扫描件后,经 GovHK 学生/受养人延长逗留网上申请页 进入系统;填表并签署确认资料正确完备。同行受养人可集体递交,同一次最多四名申请人。
- 亲身递交:亦可填妥 ID 91 连同证明文件递交。据 ImmD FAQ: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学生可前往入境处总部行政大楼 6 楼「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其他学生可前往总部 5 楼「延期逗留组」或分区办事处(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除外)。地址:新界将军澳宝邑路 61 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
- 网上预约再亲身递交:GovHK 提供「预约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服务;学生身份可在总部预约。预约日期须落在现行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并可约由下一个工作天起计约 24 个工作天内的档期(细则见预约说明页)。预约时需输入最近期签证/进入许可/延期申请的申请档案编号、出生日期及现行逗留期限。
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缴费与领取「电子签证」时亦须身在香港(据 ImmD 学生页延期章节)。
六、审批、缴费与领取
- 入境处表述:一般在收到所有所需证明文件后起计,约二至三个星期可处理完毕;视乎个案与申请量。每年六月至八月为高峰期,可能较长。
- 获批准后,申请结果通知书通常附有付款连结;可经连结、GovHK 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缴费,成功后下载/列印「电子签证」。亦可亲身前往相关办事处缴费领取(支付方式以官网当时说明为准)。
- 费用金额以入境处收费表为准,本站不罗列具体港元数目,避免过时。
- 旅行证件有效期偏短时,获批的逗留期限可能受证件有效期限制;是否先换领新旅行证件由申请人自行决定(ImmD FAQ 问11)。
七、勾选清单(递交前)
- 确认「获准逗留至」日期,落在届满前四星期窗口内再递交
- 确认递交与预计领证期间你会在港
- 旅行证件距期满是否少于三个月(网上服务排除项)——必要时先处理证件
- 已向院校拿到证明信,课程名、修业期/预计毕业日齐全
- 旅行证件相关页、「电子签证」、身份证扫描件清晰且每档 ≤5MB
- 未转校/未转课程;若已变更,改走「转换院校或课程」路径并问清本校与 ImmD
- 保存网上确认书/档案编号;补件按入境处通知信经网上补充文件服务上传
八、官方入口
- GovHK: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学生/受养人)
- GovHK:预约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 入境处:学生(含延长逗留期限章节)
- 入境处 FAQ:就读(延期问10–14)
- 电子服务技术支援热线:(852) 3128 8668(据 GovHK:每日上午 7 时至晚上 11 时)
- 一般查询:(852) 2824 6111(办公时间以官网为准)
把逗留届满日与院校开信截止日写进日历;材料齐了再点提交,避免窗口空档。